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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笙

黑红岚柏 著

其它小说连载

金牌作家“黑红岚柏”的优质好《念笙》火爆上线小说主人公沈秀萝陈人物性格特点鲜剧情走向顺应人作品介绍:《念笙》的男女主角是陈智,沈秀这是一本精品短篇小由新锐作家“黑红岚柏”创情节精彩绝本站无弹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01842章更新日期为2025-06-06 10:22:29。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为了给在夜校补习的未婚夫送我遭遇狼群围奋力抵抗未婚夫骑着车载着青梅沈秀萝路我大声呼他却只是冷冷地瞥了我一然后便护着沈秀萝加速离死里逃生的我回到就听到他对沈秀萝说:“你以为我愿意娶她?”“还不是为了让她留在老家伺候我好让咱俩安心读大学?”听完我平静地走出家找到从小一起长大的陈峻声:“峻声我愿意跟你一起去南方打”

主角:沈秀萝,陈智   更新:2025-06-06 17: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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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为了给在夜校补习的未婚夫送饭。

我遭遇狼群围攻。

奋力抵抗时,未婚夫骑着车载着青梅沈秀萝路过。

我大声呼救,他却只是冷冷地瞥了我一眼,然后便护着沈秀萝加速离开。

死里逃生的我回到家,就听到他对沈秀萝说:

“你以为我愿意娶她?”

“还不是为了让她留在老家伺候我爸,好让咱俩安心读大学?”

听完我平静地走出家门,找到从小一起长大的陈峻声:

“峻声哥,我愿意跟你一起去南方打工。”

1

“真的吗?那太好了。”

峻声哥看起来十分激动。

自从我和陈智订婚后,我们俩之间就像隔了一堵墙,再也没了小时候的无拘无束。

上次他鼓起勇气找到我,说他二叔在南方开厂子,赚得盆满钵满,问我愿不愿意随他去大干一场。

我本就是爱折腾的性子,加上这几年南方经济势头迅猛,当然不肯错过这么好的机会。

可陈智听说后,罕见地发了脾气。

“别以为我不知道,陈峻声喜欢你,你已经跟我订婚了,还跟他跑那么远的地方,你让别人怎么想?我还要不要面子了?”

我当时听完特别自责,哭着向他解释。

“对不起,我跟他真的没什么,我只是想多赚点儿钱,给伯父治病,如果你不愿意,我就不去了。”

尽管我一再跟他道歉,但他还是不出意外地晾了我两天。

就像以往无数次那样。

如果不是刚刚听到了他的真心话,恐怕我还被蒙在鼓里,以为他真的是因为爱我而吃醋。

殊不知,他不同意我去南方打工,只是因为我走了,他那瘫痪在床的老父亲就会成为他的累赘。

那他和沈秀萝一起读大学的美梦就破灭了。

想到陈智置我于危险不顾,我用力地点点头,“真的,我一定要干一番大事业。”

听我这么说,峻声哥放下心来。

“那好,你收拾一下行李,我这就给你订票,31号出发。”

31号,是三天后,也是陈智和沈秀萝去北大报到的日子。

2

跟峻声哥约定好后,我回了家。

沈秀萝已经离开了,陈智正在收拾行李。

地上堆满了大大小小的包裹,见我进来,陈智眼皮都没抬。

“北京冬天冷,你给我做两套冬衣,顺便把秀萝的那两套也一起做了,她的手是用来写字的,娇嫩得很,比不上你做惯了粗活。”

“时间紧,你赶紧熬夜做了,免得影响我们报到。”

如果是以前,不等他吩咐,我早就考虑到了,还会贴心地往夹袄里多塞几层上好的棉花,生怕他冷着冻着。

可是现在,我想起这一切就觉得厌烦。

他包裹里的棉花被,哪一套不是我点灯熬油,忍受酷暑煎熬给他缝的?

甚至就连沈秀萝的被子,都是我看在陈智的面上一针一线缝好的。

可结果呢?

两人没一句感谢不说,沈秀萝还故意阴阳怪气,“念笙姐,我以为你大字不识几个,家务活总该干得出色,没想到你连一点儿针线活都做不好,你看,你缝的针脚歪歪扭扭的,这要是让北京的同学看到了,还不得笑掉大牙?”

我的针线活在十里八乡都很出名。

之所以缝得歪歪扭扭的,是因为那天晚上停电了。

我说第二天再缝,沈秀萝不让,非让我点着蜡烛当晚弄好。

结果我被针戳得满手都是伤口,头上的刘海儿还不小心点了一缕儿。

却换来她说我大字儿不识几个。

我又羞又怒,要知道陈智最瞧不起的,就是我的学历。

我慌张地去瞧陈智的脸色,口中嗫嚅着,想要为自己辩解,“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却被陈智大声喝止,“够了,什么不是故意的,我看你就是纯心想让秀萝丢人,你心里很清楚,你处处不如她,却妄想跟她比,比不过就使这些下三滥的招数,你真让我恶心。”

我承认,我一直都很羡慕沈秀萝。

她是村长的女儿,家世好、读书好,还跟同为天之骄子的陈智一块儿考上北大。

最重要的是,她拥有陈智满心满眼的偏爱。

而我,却只能靠着照顾陈智父亲的恩情,换来一个未婚妻的空头名分。

真是可笑至极。

见我不搭理他,陈智的语气充满了不耐烦。

“怎么还愣着?三天后就要启程了,耽误了报到你负得起责吗?”

我不紧不慢道,“耽误就耽误呗,又不是我上大学。”

闻言,陈智终于抬起了头,看向我的眼神满是惶惑。

“你怎么说话的?我是你的未婚夫,如果我上了大学,你不也跟着脸上有光吗?”

他知道,我喜欢听他以未婚夫自居。

然而这次,我并没有表现出以往的受宠若惊。

“没有三媒六聘,没有彩礼嫁妆,哪来的未婚夫?”

我父母早就去世了,家里没有兄弟姐妹,亲戚也不怎么来往。

为了方便照顾陈智的父亲,我搬到他家住了三年。

婚约的事儿,并没有正式的明文和仪式,只是口头上说说。

陈智即便想反驳,也无从说起。

他张了张嘴,突然软下语气。

“你今天没伤着吧?我当时看你没什么危险才走的。”

我嘴角一撇,这才意识到胳膊上传来火辣辣的疼痛。

白天躲避狼群时不慎撞到青石砖上,从伤口处渗出来的血迹把半条衣袖都染红了。

找到家里仅剩的一瓶白酒,我小心翼翼地把袖子卷到肩膀上。

触目惊心的伤口足足有十几公分长。

陈智的眼中闪过一丝不忍。

“我来吧!”

他从我手里接过酒瓶。

下一秒,沈秀萝带着哭腔出现在门口。

“陈智哥哥,我家的鸡跑丢了一只,怎么办?我妈知道了一定会骂死我的。”

“别怕,我帮你找,”陈智猛地把瓶子塞回我手里。

结果脱手过早,瓶子摔到地上,溅起的玻璃渣扎中我的脚背,疼得我倒抽一口凉气。

陈智听到动静回头,眉眼间闪过一丝厌恶,“真晦气。”

随后,两人的背影消失在门口。

我捡起一只碎片,把残存的白酒淋到伤口上。

出乎意料地,并没有觉得很疼。

想起自己为了攒钱,不惜冒险进入狼群出没的荒野采摘稀有药材,就觉得可笑。

这些钱,本来是想给陈智上大学用的。

现在没必要了。

反倒可以当作我去南方创业的启动资金。

3

我一觉睡到日上三竿。

中午,陈智还没回来。

胳膊上的伤口有些发炎,我准备去镇上的药店买些碘伏。

路上遇见峻声哥。

“念笙,你记得多准备几件短袖,广州那边天热......”

“广州?谁要去广州?”

陈智被沈秀萝挽着,猝不及防地出现。

见我的视线落到他俩纠缠在一起的胳膊上,陈智不自在地往旁边挪了挪。

峻声哥冷声道,“念笙后天......”

“你管那么多干嘛?”

不等峻声哥说完,我脸一沉,“峻声哥去广州打工你又不是不知道?”

陈智不知道我要去广州打工的事。

我也不准备在走前告诉他。

不然他父亲没人管,绝对会千方百计阻挠我。

我可不想被道德绑架,扣上一顶道德的大高帽。

第一次见我发火,陈智破天荒地没有发怒。

而且,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竟看到陈智好像松了一口气。

只是,他依然是那副趾高气昂的清高样儿,“不就是打个工吗?有必要闹得人尽皆知吗?又不是考上名牌大学了,有什么可炫耀的?”

峻声哥本来想告诉他我去广州的事,听到这儿,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脸色铁青道,“有学历也未必代表一切,等你飞黄腾达了,再目中无人也不迟。”

等陈智和沈秀萝走后,我向峻声哥道歉。

峻声哥没放在心上,只是定定地看着我,眼中满是关切。

“看这样子,你们俩是分了?”

“嗯。”

峻声哥的表情五味杂陈,既有欣喜又有担忧。

“分了也好,当初你们俩在一块儿我就觉得不妥,这小子忒目中无人,而且有了你还整天跟村长的女儿厮混在一块儿,像什么样子?男人不自爱,犹如烂白菜,这种人就是学历再高也不能要。”

我想起当初巴巴地跟在陈智后边,供他驱使、任他贬低,姿态几乎低到了尘埃里。

不就是因为我从小仰慕学习好的人,而陈智刚好是学习上的天子骄子吗?

试想如果没有学霸这个光环,我还会喜欢他吗?

想清楚这一点,心里的某种执念慢慢消散了。

告别峻声哥,我去药店买了碘伏。

回来时经过一家服装店。

店里刚好进了一批新货,样式非常时髦。

这些年,我凭着吃苦耐劳,钱倒是没少攒,可基本都花在了陈智父子身上。

已经很多年没买过新衣服了。

捏了捏鼓鼓囊囊的钱包,我鼓足勇气走进去。

出来时,拎了满满一袋战利品。

虽然花了很多钱,但一点儿也不肉疼,因为都花在了自己身上。

4

到家后,我把衣服放在堂屋,开始做饭。

不一会儿,外面传来沈秀萝的声音,“陈智哥哥,你看我穿这件好看吗?”

我心一沉,赶紧冲出去。

果然看到装衣服的袋子横七竖八倒在地上,就连里面的内衣都被翻了出来。

而我咬牙买下的那件连衣裙,此刻正套在沈秀萝的身上。

她骨架比我大,因为营养好,身体发育的也比我丰满。

连衣裙被她撑得满是褶皱,可在她矫揉造作的翩翩起舞下,还是把陈智迷得合不拢嘴,“好看,你穿什么都好看。”

我一言不发地捡起散落在地的其他衣服。

陈智看到我,原本上扬的嘴角立刻拉了下来。

“你甩这副脸子给谁看?”

我拍拍衣服上的灰尘,“谁做亏心事,谁自己心里清楚。”

沈秀萝咬着唇,泫然欲泣,“对不起,我还是脱了吧,不然念笙姐会不高兴的。”

却被陈智一把拦下。

“你也不照照镜子,你黑成这样能穿吗?”

“秀萝穿上是白天鹅,你穿上连丑小鸭都不如,纯粹是糟践钱。”

我盯着他,一字一句道,“那也是我的钱。”

陈智顿了一下,像是要竭力在女神面前讨回面子一般,指着我怒斥,“什么你的钱?那是我上大学的钱,你就这么随便挥霍,哪还有一点农村女孩子的朴实节俭?”

呵呵!

以前不是最瞧不起农村人穷酸吗?

现在怎么赞扬起农村人的朴实节俭了?

沈秀萝装腔作势地捏着嗓子,“哎呀陈智哥哥,你就别生念笙姐姐的气了,她本来就没穿过什么好衣服,怪可怜的,爱慕虚荣也正常。”

陈智瞪我一眼,用后牙狠狠地咬出四个字,“东施效颦。”

我虽然文化少,但也明白这个词的侮辱含义。

当即瞪了回去,“我自己挣的钱,凭什么不是我的钱?你这么有骨气,就自己挣去。”

陈智气得嘴唇直哆嗦,“好,我不花你的钱,你也别赖在我家,给我滚。”

我拎起包就走。

下一秒,胳膊猛地被一股大力拉扯,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往地上倒去。

“啊......疼。”

我忍不住嘶了一口气,眼泪硬生生挤出来。

陈智将我的双臂反手钳住,箍到后背两肩胛骨之间。

我像犯人一样被他扣在地上,双膝着地,面前站着趾高气扬的沈秀萝。

“陈智,你到底想干嘛?”

我带着哭腔质问。

陈智像一头发狂的野兽,眼珠子都快凸出来了。

“疼吗?疼就对了,我让你矫情、我让你瞎攀比、我让你嫉妒秀萝。”

陈智每说一句,都要在我脸上留下一个掌印。

我硬撑着不叫出来。

“还想用离家出走来威胁我?我看你是翅膀子硬了。”

最后,陈智把我拎到柴房。

不一会儿,我听到外面传来重重的落锁声。

晚上直到天彻底黑透。

陈智才端着一碗稀粥进来。

看到我有气无力地躺在干草上,陈智的眼神突然变得温柔起来。

他用指腹小心地蹭去我嘴角的血迹。

“念笙,我知道你还是爱我的,你放心,等我去学校报完到,就找人把你放出来。”

5

我在柴房睡了一夜,半夜渴醒,喉咙像吞刀片一样。

明明夏天的暑气还没消散,整个人却冻得浑身发抖。

好不容易挨到天亮,不知怎么又昏了过去。

再醒来,是在村头诊所里。

陈智把我抱在怀里,着急地问大夫,“怎么会烧到40度,会不会有生命危险啊?”

大夫边用注射器吸药水,边说,“你看好她,我做个皮试。”

“好。”

陈智把我的袖子捋到肘弯里,方便大夫扎针。

就在这时,沈秀萝扒着门沿喊陈智的名字,“原来你在这儿,我找了你半天,我们家的羊要生了,我爸妈都不在家,你快来。”

还没说完,陈智就把我推到诊疗床上。

后脑勺撞在床头栏杆上,发出“当”的一声。

我本来就晕,现在更觉得天旋地转。

“别怕,我这就去。”

陈智应和一声,忙不迭往外跑。

大夫叫他,“这边几分钟就好了,你等会儿再去。”

陈智回头看我一眼,眼中有犹豫、有纠结,但还是走了。

大夫叹道,“你这未婚夫真是拎不清,自己的女朋友病成这样不管,跑去给别人的羊当接生婆。”

以前听到这种话,我少不了难过几天。

但现在,我破天荒地没有任何感觉,就像听见什么无关紧要的事。

6

输液到下午,烧终于退了。

我一天没吃饭,回去的路上脚软绵绵的,仿佛一阵风都能刮倒。

陈智没意识到我进屋,收拾行李时嘴角还噙着笑。

一回头看到是我,忙收敛了表情。

我的视线落在昨天买的那些衣服上,最好看的几件已经被人挑走了。

陈智张了张嘴,本想解释什么。

可是看到我一脸淡漠,压根儿没兴趣像昨天一样纠缠,索性也闭了嘴。

我从拆房抱来一捆柴火开始生火做饭。

火柴盒被水浸透了,陈智递给我一只打火机。

“身体好点儿了吧?”

“嗯!”

我往炉膛里扔了些引燃物,不一会儿,院子里冒起了炊烟。

陈智看着跳跃的火苗,轻声道,“我明天就要走了,你......”

我把淘好的米倒进沸水里,看都没看他。

陈智欲言又止,“我爸他,就托付给你了,等我一毕业,就把你接到北京去,风风光光的大婚。”

“嗯,”我没接话,眼睛一瞬不停地瞅着锅底,米香味好浓,都快把我的馋虫勾出来了。

陈智突然抓住我的手,双眼猩红地盯着我,似乎想从我脸上看出伪装的痕迹。

“你,你不高兴吗?”

他颤着声问我。

我甩开他的手,自顾自搅拌米浆,“高兴啊!”

“那你怎么这个反应?”

他的语气带着赌气的成分,我佯装没有觉察。

反而直愣愣地盯着他,“那我应该什么反应?”

他的喉结滚了滚,眼神不自在地避开我的目光。

或许潜意识里觉得我应该感恩戴德、痛哭流涕,但骄傲的自尊并不允许他宣之于口。

“没什么,”陈智转身欲走。

经过门口时,声音又恢复了以往的淡漠。

“钱,今晚就给我吧!”

我斜了眼他停顿的脚步,知道他在等我回复。

顿了顿,“那么多钱带上火车不安全,回头我给你寄汇款单。”

听罢,他还想说什么,然而看到我只顾贪恋米粥的香甜,压根儿没分他一个眼神,只得恹恹地走了。

第二天起床,家里的几大包行李都不见了。

桌子上放着一张纸条和一碗清粥。

“念笙,第一次为你做饭,希望你好好照顾我父亲,不要辜负我的心意。”

我差点儿气笑,他准备用一碗破粥感动谁呢?

我拎起汤碗一股脑倒进狗盆。

峻声哥来接我,我拿出藏好的行李,跟他去了火车站。

站台上,两辆相向而行的火车同时到站。

一辆从南自北,去北京;

一辆从北自南,去广州。

我上了去广州的专列,刚在窗边落座,就看到陈智和沈秀萝在对面的车厢甜蜜喂食。

火车相交的那一瞬间。

我和他们二人的视线交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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