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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穿成年代文懒媳妇,兵哥哥他宠我上天》是知名作者“卡里多斯”的作品之一,内容围绕主角卡里多斯文懒展开。全文精彩片段:热门好书《穿成年代文懒媳妇,兵哥哥他宠我上天》是来自卡里多斯最新创作的虐心婚恋的小说,故事中的主角是林建军,小说文笔超赞,没有纠缠不清的情感纠结。下面看精彩试读:穿成年代文懒媳妇,兵哥哥他宠我上天
主角:卡里多斯,文懒 更新:2025-10-15 02: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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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说我是十里八乡最懒的媳妇,我认。毕竟书里就是这么写的。我刚穿来那会儿,
正赶上队里分粮。小队长念名字,我男人林建军那份,是他娘李凤兰上去领的。周围全是人,
眼神像针,扎在我身上。“看看,建军家的又没来。”“太阳晒屁股了还不起,懒出花来了。
”“建军多好的后生,摊上这么个婆娘,造孽!”我裹着原主那身补丁摞补丁的灰布袄,
蹲在自家门槛里头,冷风飕飕往脖子里灌。院墙矮,挡不住那些闲话。原主韩淑,跟我同名。
书里她是懒、馋、还蠢的典型,最后把婆家得罪光了,男人林建军也彻底寒心,离了婚,
她孤零零病死在一个冬天。我的结局?我搓了搓冻僵的手。肚子饿得咕咕叫,米缸早空了。
这懒媳妇的名头,像座山,压得我喘不过气。懒,是原罪,是标签,撕不下来。“嫂子,
你咋又蹲这儿?”清脆的声音带着点不耐烦。我抬头,是林建军的小妹林娇蕊。
十七八的姑娘,穿着八成新的碎花棉袄,两条乌亮的麻花辫垂在胸前,小脸绷着。
她手里端着个豁了口的粗陶碗,碗里是几个煮红薯,冒着稀薄的热气。
“娘让我给你送点吃的。”她把碗往我面前一墩,力气不小,碗底磕在泥地上,
“哐当”一声,“娘说了,让你吃了去把猪圈扫了,那猪饿得直叫唤,听着烦心。
”她眼睛扫过我,像扫过一堆碍眼的垃圾,转身就走。走到院门口,又停住,回头看我一眼,
那眼神说不清道不明,带着点探究。我端起碗。红薯是凉的,硬邦邦,吃下去像啃木头渣。
我知道,这是婆婆的敲打。不干活,连口热乎的都没有。猪圈在后院。
一头半大的黑猪蔫蔫地趴在烂泥里,有气无力地哼唧。臭味熏得人头晕。我捏着鼻子,
拿起靠在墙边的破扫帚。动作生疏僵硬。原主大概从没摸过这东西。
烂泥、猪粪、潲水馊了的味道混在一起,直冲脑门。我强忍着胃里的翻腾,一下一下,
把污秽往角落拢。笨手笨脚,溅了自己一身泥点子。刚扫了没几下,
婆婆李凤兰的嗓门就从前院炸过来。“扫个猪圈磨蹭到晌午!你是打算把猪饿死过年开荤?
”我手一抖,扫帚差点掉了。李凤兰风风火火冲进来,叉着腰,
黑瘦的脸膛因为怒气涨得通红。她一眼看见我扫的那一小块地方,火气更旺。
“哎哟我的老天爷!你这是扫猪圈还是给猪挠痒痒?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
隔壁王秀萍家猪圈都比你这脸干净!”唾沫星子几乎喷到我脸上。她一把夺过扫帚,
动作利落地三两下就把那摊污秽扫干净了,又把旁边石槽里馊了的猪食倒进槽里。“看见没?
这才叫干活!你个懒筋抽了的货!”她把扫帚重重塞回我手里,眼神刀子似的剐我,
“别以为建军在外头当兵,你就敢在家当少奶奶!这家里不养闲人!晌午前把后院的柴劈了!
劈不完,晌午饭也别吃了!”她骂骂咧咧地走了,留下我杵在原地,浑身又冷又僵。
手里那把破扫帚,沉得像灌了铅。劈柴?我看着后院墙角那堆粗壮的老树根,
再看看自己这双细瘦没力的手。原主这身体,除了躺和吃,大概没干过别的。我走到柴堆前。
斧头又沉又笨。我学着记忆里模糊的样子,抡起来。“咣!”斧头劈偏了,
狠狠砍在旁边的泥地上,震得我虎口发麻,差点脱手。树根纹丝不动,连个印子都没留下。
汗水混着刚才溅上的泥水,顺着鬓角往下流。冷,饿,再加上这巨大的无力感,
像潮水一样淹没我。这样下去不行。书里的结局像把刀悬在头顶。饿死?病死?被扫地出门?
不,我韩淑,就算穿成了懒媳妇,也得活下去,活得像个人样。可怎么活?我放下斧头,
靠着冰冷的土墙喘气。目光落在自己身上。补丁衣裳,瘦骨伶仃。原主留下的唯一“财产”,
大概就是箱底那几块压箱底的花布头,颜色俗艳,料子粗糙。做衣裳?我这手艺,
连针都拿不稳。做头花?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模糊记得以前在博物馆看过老照片,
七八十年代,小姑娘扎辫子,喜欢戴那种用碎布头缠的简易头花。简单,不需要什么技术。
我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猛地站起来,跑回自己那间阴冷的小屋。翻箱倒柜,
找出那几块巴掌大的布头,红的绿的黄的,还有一把旧剪子和一小卷黑线。坐在炕沿上,
我笨拙地比划着。剪下一小条红布,对折,再对折,
然后用线缠紧中间……手指头被针扎了好几下,冒出血珠,我也顾不上。折腾了快一个钟头,
看着手里那个歪歪扭扭、针脚粗糙的红色布花,我自己都觉得寒碜。这能卖钱?
可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不需要本钱、不需要技术、又能偷偷摸摸干的事了。去黑市。
书里提过,这个年代虽然管得严,但乡下地方,偷偷摸摸换点东西的黑市还是有的,
就在隔壁公社赶大集的日子。我小心翼翼地把那几个丑头花用一块破布包好,揣进怀里。
心跳得厉害,像揣了只兔子。去黑市是犯法的。被抓到,后果不堪设想。可不去,
我就得在这破家里等着饿死或者被唾沫星子淹死。第二天天没亮,我悄悄爬起来。
婆婆和小姑子还在睡。我轻手轻脚溜出门,顶着刺骨的寒风,深一脚浅一脚往隔壁公社摸。
走了快两个小时,天才蒙蒙亮。集市已经有点模样了。卖菜的,卖鸡鸭的,
还有蹲在角落卖点山货、鸡蛋的。气氛紧张,大家都不敢大声吆喝,眼神警惕地瞟着四周。
我缩在一个卖竹筐的老太太旁边,摊开那块破布,露出里面那几个可怜巴巴的头花。
鲜艳的颜色在一片灰扑扑里,倒是有点显眼。等了半天,没人问。冷风吹得我直哆嗦。
“妹子,你这……卖啥呢?”一个裹着蓝头巾的大婶凑过来,好奇地看着我的破布包。
“头……头花。”我声音干涩,带着紧张。大婶拿起一个红色的,捏了捏,
撇撇嘴:“这布也太糙了,缠得也松垮,一戴准散架。多少钱一个?”我咽了口唾沫,
心里没底:“两……两分钱?”“一分五,我拿两个,给我家丫头戴个新鲜。”大婶还价。
“行。”我赶紧点头。能卖出去就行!两朵丑头花,换回来三分钱。薄薄的三枚硬币,
攥在手心里,冰凉,却像烧红的炭。这是我来到这个世界,靠自己挣到的第一笔钱。
有了这三分钱垫底,我胆子大了点。接下来几天,只要找到机会,我就偷偷摸摸做头花。
手指头被扎得满是针眼,眼睛熬得通红,
但看着那些颜色各异的布花在破布包里一点点多起来,心里就踏实一分。赶集的日子,
我雷打不动地溜去黑市。位置渐渐固定了,就在那个卖竹筐的孙老太太旁边。
孙老太太人挺好,话不多,看我一个年轻媳妇偷偷摸摸卖这点小玩意,大概猜到了我的难处。
有公社干部模样的人路过,她会用胳膊肘轻轻碰我一下,或者咳嗽一声。
我的“手艺”也慢慢好了那么一点点,虽然还是丑,但至少不会轻易散架了。
价格也稳定在一分五到两分钱一个。这天运气好,
一个年轻姑娘看中了我新做的几个黄色头花,一下买了三个,给了五分钱,没讲价。
揣着这五分钱,我心潮澎湃。路过供销社门口,那诱人的甜香又飘了出来。柜台里,
散装的水果糖,一分钱一颗。我站在门口,犹豫了很久。肚子饿,嘴里没味。那糖的诱惑,
像钩子一样勾着我。最终,我还是没忍住,走进去,掏出两分钱。“同志,买两颗糖。
”玻璃罐子打开,售货员用镊子夹出两颗橙色的硬糖,用一小片粗糙的草纸包好递给我。
我几乎是抢过来,飞快地揣进兜里,好像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回到家,
婆婆和小姑子都不在。我躲进自己小屋,剥开一颗糖纸。橙色的糖块,
在昏暗的光线下依然显得那么诱人。我小心地舔了一口。
一股极其浓烈、纯粹的甜味瞬间在舌尖炸开!那甜味如此霸道,如此直白,带着香精的味道,
冲击着我被红薯和野菜粥麻痹已久的味蕾。眼泪毫无预兆地涌了上来。不是因为好吃,
而是因为这久违的甜味,因为这靠自己挣来的、微不足道的甜。它让我觉得,
自己好像真的活着,不是一个顶着“懒媳妇”名头的行尸走肉。我把剩下那颗糖,
小心翼翼地重新包好,藏在了枕头底下。这是希望的味道。
日子就在这种偷偷摸摸的忙碌和提心吊胆中滑过。我靠卖头花,攒下了一小卷毛票。不多,
但足够买点盐,偶尔买一小块最便宜的肥皂。家里该干的活,我尽量干。喂猪,扫院子,
洗衣服。动作依旧笨拙,质量不高,但至少不再像以前那样完全躺着了。
婆婆的骂声少了一点,但眼神里的嫌弃丝毫未减。这天,我刚把做好的几个新头花藏好,
小姑子林娇蕊忽然推门进来。“嫂子,娘让你去大队部接电话。”她站在门口,没进来,
眼神在我凌乱的炕上扫了一眼,似乎停顿了一下,“建军哥打来的。”建军?林建军?
我那名义上的丈夫?心猛地一跳。书里他很少打电话回来,每次打电话,都是大事。
我跟着林娇蕊往大队部走,心里七上八下。是知道我在家“懒”得不像话,要训斥了?
还是……要回来了?大队部那部老旧的摇把电话,被很多人摸得油亮。我拿起沉重的听筒,
手有点抖。“喂?”我声音干涩。“喂?是……韩淑吗?”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低沉,平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疲惫,还有点……陌生。“嗯,是我。”我握紧了听筒。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只有滋滋的电流声。“家里……还好吧?”他问,声音没什么起伏,
听不出情绪。“还好。”我答得简短。又是一阵沉默。“我……过几天有假,能回来一趟。
”他说,语速不快,“大概……下周三。”他要回来了!这个消息像颗炸弹,
在我脑子里炸开。“哦……好。”我听见自己机械地回答。“嗯。挂了。照顾好自己。
”他说完这句,没等我回应,电话里就传来“嘟嘟”的忙音。我放下电话,手心全是汗。
林建军要回来了。那个在书里最后对她彻底失望、选择离婚的男人,要回来了。
他会看到什么?一个依旧懒惰、把家里弄得一团糟的媳妇?
一个偷偷摸摸倒腾小买卖、可能给家里惹麻烦的媳妇?危机感从未如此强烈。回到家里,
气氛明显不一样了。婆婆李凤兰脸上难得有了点笑模样,正翻箱倒柜地找东西。
“建军要回来了!得把西屋那炕好好烧烧,铺盖晒晒!”她指挥着小姑子,“娇蕊,
去把咱家攒的那点白面找出来!再去割点韭菜!建军爱吃韭菜鸡蛋馅儿的饺子!
”她看见我进来,脸上的笑容淡了点,吩咐道:“你把屋里屋外都好好拾掇拾掇!
别让建军回来看见乱糟糟的,像什么样子!”“知道了,娘。”我应着。接下来的几天,
家里像上了发条。婆婆和小姑子忙着准备好吃的,打扫卫生。我也埋头干活,
把犄角旮旯都清理了一遍。空闲时间,我把做头花的工具和剩下的布头,藏得更深了。
那些攒下的毛票,用油纸包了好几层,塞进墙缝里。林建军回来的那天,是个大晴天。
我正蹲在院子里费力地搓洗着一大盆衣服,满手都是皂荚的泡沫。
远远就听见婆婆欣喜的喊声:“建军!建军回来了!”我猛地抬起头。
一个穿着洗得发白的绿军装的高大身影,拎着个鼓鼓囊囊的旅行包,正大步走进院子。
阳光有点刺眼,我看不清他的脸,只觉得他个子很高,肩膀很宽,走路带着风,
腰杆挺得笔直。他先是被扑过去的李凤兰和林娇蕊围住了。“娘!娇蕊!
”他的声音带着笑意,比电话里听起来真实多了。“哎哟我的儿!可算回来了!瘦了没?
让娘看看!”李凤兰拉着他的胳膊,上下打量,眼圈都红了。“哥!你可算回来了!
”林娇蕊仰着脸,笑靥如花。我僵在原地,沾满泡沫的手在围裙上蹭了蹭,
不知道该过去还是该躲开。林建军安抚了母亲和妹妹几句,目光终于越过她们,
落在了我身上。那目光很沉,带着审视,像带着实质的重量。我下意识地挺直了腰,
想让自己看起来精神点,不那么……懒?可身上是补丁最多的旧衣裳,头发被风吹得有点乱,
脸上大概还有搓衣服溅上的水渍。狼狈。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形容。他朝我走了过来。
离得近了,我看清了他的脸。肤色是常年训练留下的那种深麦色,五官轮廓分明,眉毛很浓,
眼神锐利,像鹰隼。嘴唇抿着,没什么表情。“韩淑。”他开口,声音不高,
带着点长途跋涉后的沙哑。“嗯。”我低下头,避开他的视线,心里直打鼓,“回来了。
”他“嗯”了一声,没再多说什么。空气有点凝滞。“快进屋快进屋!外头站着干啥!
”婆婆热情地招呼,“淑啊,快去给建军倒碗热水!一路坐车累坏了吧!”我如蒙大赦,
赶紧跑进灶房。手忙脚乱地找到碗,倒上暖水瓶里的水。水不烫,温吞吞的。我端着水出来,
林建军已经进了堂屋坐下。婆婆和小姑子围着他,七嘴八舌地问部队上的事。
我把碗放在他手边的桌子上,小声说:“喝水。”他没看我,拿起碗喝了一大口,
喉结滚动了一下。“晚饭吃饺子,娘给你包韭菜鸡蛋馅儿的!”婆婆喜滋滋地说,“淑啊,
你去把后院的韭菜割了,挑嫩的!”我应了一声,转身去后院。割韭菜的时候,心还怦怦跳。
他那眼神,太有压迫感了。书里说他是个严肃的人,看来是真的。他刚才那眼神,
是不是已经看出我“懒”了?晚饭很丰盛。一大盆白面饺子,还有一盘炒鸡蛋,一盘咸菜。
这在平时是绝对不敢想的奢侈。饭桌上,气氛还算热络。
婆婆和小姑子不停地给林建军夹饺子,问东问西。林建军话不多,简短地回答着。
我埋头吃自己碗里的饺子,尽量降低存在感。“淑啊,”婆婆忽然叫我,“建军难得回来,
明儿你杀只鸡炖上,给建军补补。”我心里一咯噔。家里就养了三只下蛋的母鸡,
那是婆婆的命根子,攒鸡蛋换油盐的。杀鸡?“娘,不用麻烦。”林建军开口,语气很淡,
“我在部队吃得挺好。”“那不一样!回家就得吃好的!”婆婆坚持。林建军没再说什么,
只是夹了个饺子放进嘴里,慢慢嚼着。我心里松了口气,又有点忐忑。他这是帮我解围?
还是纯粹觉得没必要?吃完饭,我主动收拾碗筷去洗。林建军跟婆婆在堂屋说话。灶房里,
冰冷的水刺骨。我正费力地刷着碗,身后响起脚步声。我回头,是林建军。
他高大的身影堵在门口,灶房显得更小了。“我来吧。”他说,声音没什么波澜。“不用,
快洗完了。”我赶紧说,加快了动作。他也没坚持,就靠在门框上看着我。那目光沉甸甸的,
落在我被冷水冻得通红的手上,落在我沾着油污的衣襟上。我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
碗都差点拿不稳。“家里……辛苦你了。”他忽然说。我愣了一下,以为自己听错了。
他这是在……安慰我?还是客套话?“不……不辛苦。”我含糊地应着,
赶紧把最后一个碗冲洗干净。洗完碗,婆婆让我去给林建军烧炕。西屋平时没人住,
炕是凉的。我抱了柴火去西屋,蹲在灶坑前生火。烟有点大,呛得我直咳嗽。
林建军也跟了进来,手里拿着他的旅行包。他放下包,走到炕边摸了摸。“还没热。”他说,
然后走到我身边,也蹲了下来。“我来烧吧。”他伸手去拿我手里的烧火棍。“不用不用,
我能行。”我躲了一下,没躲开。他温热干燥的大手碰到了我冰凉的手背。我像被烫了一下,
猛地缩回手。他看了我一眼,没说什么,接过烧火棍,很熟练地拨弄灶坑里的柴火,
让火烧得更旺些。火光映着他轮廓分明的侧脸,明暗不定。“娘……说你变勤快了点。
”他看着灶膛里的火,突然说。我心头一紧。婆婆这是在告状?还是试探?
“以前……是我不对。”我低着头,看着自己沾了灰的鞋尖,声音很小,
“以后……我会好好干的。”这是真心话,我想活下去,活得有尊严。他没再说话。
只有灶膛里柴火燃烧的噼啪声。炕渐渐有了点热乎气。“行了,就这样吧。”他站起身,
把烧火棍靠在墙边,“你歇着去吧。”我如释重负,赶紧站起来,想离开这让人窒息的屋子。
“对了。”他叫住我。我顿住脚步。他从旅行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包,递过来。“给你的。
”我疑惑地接过来。纸包不大,有点分量。打开一看。是糖。不是供销社那种散装的硬糖,
而是用漂亮玻璃纸包好的水果糖,红的绿的黄的,有七八颗,在昏黄的油灯下闪着诱人的光。
还有……一块巴掌大的、用油纸包着的点心!油纸透出诱人的油光,散发出甜甜的香味。
我愣住了,抬头看他。他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眼神却似乎柔和了那么一丁点。“路上买的。
吃吧。”说完,他转过身去整理自己的包,不再看我。我捏着那包糖和点心,
只觉得手心滚烫,心脏在胸腔里失序地狂跳。这算什么?是觉得我在家太“苦”,
施舍一点甜头?还是……别的什么?接下来的几天,家里因为林建军的回来,
气氛活跃了不少。婆婆脸上的笑容多了,小姑子也活泼了许多。林建军话依然不多,
但会帮家里挑水、劈柴,力气活几乎全包了。他劈柴又快又稳,
那堆让原主望而生畏的老树根,在他手里没几下就变成了整齐的柴火。我依旧干着那些杂活,
喂猪、洗衣、打扫。每次和他打照面,都有些不自在。他看我的眼神,少了最初的审视,
多了些复杂的东西,我看不懂。那天下午,婆婆和小姑子去邻村走亲戚了。
家里就剩下我和林建军。我在院子里晾衣服。洗好的衣服湿漉漉,很沉。我踮着脚,
费力地想把它搭在院子中间那根高高的晾衣绳上。衣服太沉,我又矮,手举得发酸,
还是差一点点。突然,一只大手伸过来,轻松地接过了那件湿衣服,
轻而易举地挂在了绳子上。是林建军。他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身后。我吓了一跳,
下意识地后退一步。“谢谢。”我小声说。“嗯。”他应了一声,没走开。
目光落在我的手上。我的手指因为长时间浸泡在冷水和劣质肥皂里,红肿开裂,
几道小口子格外明显,被粗糙的布头磨过,更是火辣辣地疼。“手怎么了?”他问,
眉头微微皱起。“没……没什么。”我赶紧把手缩回袖子里,脸上有点烧,“洗衣服洗的。
”他看着我躲闪的动作,没再追问。沉默了一下,说:“以后洗衣服,烧点热水兑着洗。
”我愣了一下。热水?乡下人洗衣,谁舍得用热水?柴火金贵着呢。“哦。
”我含糊地应了一声。他转身进了堂屋。过了一会儿,他出来,手里拿着一个白色的小铁盒。
“给。”他把小铁盒递给我。我接过来一看,上面印着几个字:蛤蜊油。“擦手。”他说,
“部队发的。”蛤蜊油!这可是稀罕东西!乡下人冬天防冻裂都是用猪油抹抹。我打开盒盖,
一股淡淡的油脂香味飘出来,细腻的白色膏体。“谢谢……”我捏着小铁盒,心里五味杂陈。
这算……关心吗?他没再说什么,又去劈柴了。我看着他高大挺拔的背影,
挥动斧头时手臂绷紧的肌肉线条,心里第一次对这个名义上的丈夫,生出了一点异样的感觉。
也许……他并没有书里写的那么冷漠?平静的日子没过两天。这天,
我趁着婆婆和小姑子都出去了,林建军也在院子里修补农具,赶紧溜进自己小屋,
翻出新做的几个头花,用破布包好,打算趁机会再去一次黑市。最近风声好像松了点。
刚把布包揣进怀里,一转身,差点撞到一个人!林娇蕊!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
就站在小屋门口,眼神像探照灯一样,落在我还没来得及完全塞好的衣襟上。“嫂子,
”她脸上带着笑,眼神却凉凉的,“你怀里揣的什么好东西呀?鼓鼓囊囊的。
”我的心瞬间沉到了谷底。“没……没什么。”我下意识地捂住衣襟,声音有点发虚。
“没什么?”林娇蕊向前一步,盯着我的手,“我都看见了。
是布头做的那些花花绿绿的东西吧?嫂子,你最近神神秘秘的,总往隔壁公社跑,
就是去卖这个?”她知道了!她竟然一直盯着我!我脸色发白,脑子嗡嗡作响。完了。“卖?
”林娇蕊的声音陡然拔高,带着夸张的惊讶和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嫂子!
你知不知道这是投机倒把!是犯法的!你想害死我们全家吗?!”她的声音很大,
清晰地传到了院子里。我浑身冰凉,手脚发麻。完了,全完了。院子里修补农具的声音停了。
沉重的脚步声朝小屋走来。林建军高大的身影出现在门口,脸色沉得能滴出水来。
他锐利的目光扫过脸色惨白的我,又看向一脸义愤填膺的林娇蕊。“怎么回事?
”他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股寒气。“哥!”林娇蕊像找到了主心骨,立刻指着我的衣襟,
“你看嫂子!她偷偷摸摸做那些歪七扭八的头花,还拿到黑市上去卖!
这不是投机倒把是什么?要是被公社抓到了,咱家就完了!爹的民办老师也别想干了!
”“我没有……”我徒劳地辩解,声音小得自己都听不见。证据就在我怀里,沉甸甸的,
像块烙铁。林建军的目光像冰锥,直直地刺向我。“拿出来。”他的声音没有任何温度。
我颤抖着手,从怀里掏出那个破布包,慢慢打开。里面是几个颜色俗艳、做工粗糙的布头花。
林建军看着那几个头花,眉头锁紧,眼神更加幽深难测。
李凤兰这时大概是被吵闹声引了回来,走到门口一看这阵仗,
特别是看到我手里的破布包和那几个头花,脸色“唰”地变了。“好你个韩淑!
”她猛地冲进来,指着我的鼻子,手指气得直哆嗦,“我说你最近怎么鬼鬼祟祟!
原来是去干这种丢人现眼、挖社会主义墙角的勾当!你想钱想疯了吗?!
我们老林家是饿着你了还是冻着你了?你要把我们全家往火坑里推啊!
”唾沫星子喷了我一脸。巨大的恐惧和委屈瞬间淹没了我的理智。“我没有想害谁!
”我抬起头,眼泪不受控制地涌出来,声音带着哭腔和破釜沉舟的嘶哑,“我就是不想饿死!
我不想天天吃冷红薯!我想买点盐!买块肥皂!我靠自己挣点钱,一分一分抠着花,
我错了吗?!”我豁出去了,把那个藏着毛票的油纸包也从墙缝里抠了出来,
用力拍在炕沿上!“这就是我挣的!一共两块三毛五分钱!每一分都是我一针一针扎出来的!
我就是不想当个废物!不想被人指着脊梁骨骂懒货!我有错吗?!”我声嘶力竭地喊完,
整个屋子死一样的寂静。只有我粗重的喘息声。婆婆李凤兰被我吼懵了,张着嘴,
一时忘了骂。林娇蕊也被我突如其来的爆发震住了,眼神有些闪烁。林建军一直沉默着。
他脸上的表情很奇怪。不是预想中的震怒,也不是嫌恶。他看着我,看着我脸上的泪痕,
看着我拍在炕沿上那一小卷皱巴巴的毛票,眼神复杂得让我看不懂。他弯腰,
捡起了炕沿上那个油纸包。动作很慢。然后,他抬起头,看向他娘。“娘,”他的声音低沉,
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这事,我知道了。”李凤兰回过神,立刻急了:“建军!
你……”“娘,”林建军打断她,目光转向林娇蕊,“娇蕊,你去烧点热水。”林娇蕊一愣,
显然没想到她哥是这个反应,不甘心地想说话:“哥,她……”“去烧水。
”林建军的语气加重了,不容反驳。林娇蕊咬了咬嘴唇,狠狠瞪了我一眼,转身出去了。
李凤兰看看儿子,又看看我,嘴唇哆嗦着,最终重重叹了口气,也转身走了出去,把门带上。
狭小的屋子里,只剩下我和林建军。空气凝滞得让人窒息。我低着头,不敢看他,
眼泪还在无声地往下掉。他走到我面前,把那卷毛票和那个装着丑头花的破布包,
一起递到我面前。“收好。”他说。我猛地抬头,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他没看我,
目光落在我那几根红肿开裂的手指上。“以后,”他的声音依旧没什么起伏,
却像投入深潭的石子,在我心里激起巨大的涟漪,“别去黑市了。不安全。”他顿了顿,
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我这次回来,是办随军手续的。”随军?!我彻底愣住了,
连哭都忘了。书里没有这段!书里林建军是几年后才提出离婚的!
“我在部队驻地附近的小城,申请了家属院。条件……可能不算好。”他看着我,眼神深邃,
“你……愿意跟我去吗?”轰隆一声。我脑子里一片空白。愿意跟他去吗?
离开这个满是闲言碎语、被婆婆和小姑子嫌弃、连吃口糖都要偷偷摸摸的破地方?
去一个陌生的城市?跟着这个我其实完全不了解的“丈夫”?
巨大的迷茫和一丝微弱的、不敢触碰的希望,同时攫住了我。“我……”我张了张嘴,
声音嘶哑,“我能……做什么?”这是我唯一关心的问题。去了那边,难道继续靠他养着?
那和在这里有什么区别?不过是换个地方当“懒媳妇”。林建军似乎看穿了我的想法。
“那边,”他斟酌着字句,“不像乡下管得那么死。家属院里,也有人……做点小买卖。
”他似乎在暗示什么,“你……手还算巧。”他看了一眼那些丑头花。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
看着那些歪歪扭扭的布花,再看看自己这双粗糙但似乎并非完全无用的手。心,
突然剧烈地跳动起来。随军的手续办得很顺利。林建军的级别够了,
加上部队驻地确实需要稳定军心,家属随军的申请很快批了下来。离开那天,天阴沉沉的,
飘着小雨。婆婆李凤兰站在门口,脸上没什么笑容。她把一个旧包袱塞给我,
里面是几件我的旧衣服和一点干粮。“到了那边,手脚勤快点,别给建军丢人。
”她板着脸嘱咐,语气硬邦邦的。我知道,这已经是她能做到的最大的“好”了。
那些头花的事,林建军跟她谈过,具体谈了什么我不知道,但她没再提,
也没再对我恶语相向。只是那层隔阂,终究是更深了。小姑子林娇蕊没出来送。
她大概还在气头上,气我“投机倒把”没受惩罚,气我能跟着她哥去“享福”。
林建军拎着行李,对李凤兰说:“娘,我们走了。您保重身体。”“嗯。”李凤兰应了一声,
别过头去。我们转身离开。走出院门时,我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那座低矮破旧的土坯房,
在烟雨中显得更加灰暗。这里的一切,压抑、贫穷、嫌弃,都将被抛在身后。
心里没有多少离愁,反而有种挣脱牢笼的轻松。坐了很久的绿皮火车,又转了一趟长途汽车,
一路颠簸,终于到了林建军部队驻地所在的那个小城。家属院在一个相对僻静的街区,
几排整齐的平房。林建军分到的是一间半的小房子,带个小厨房和一个小院。地方不大,
墙壁刷得雪白,水泥地平整,窗户上还镶着明亮的玻璃。这条件,
比老家的土坯房不知道好了多少倍!“以后就住这。”林建军放下行李,“地方小,先凑合。
”“挺好!”我真心实意地说。这对我来说,已经是天堂了。安顿下来后,
日子进入了一种新的节奏。林建军每天早出晚归,在部队训练、工作。
我则开始熟悉这个新的环境。家属院里住的大多是随军的家属。有年纪大的嫂子,
也有和我年纪相仿的年轻媳妇。大家操着不同的口音,但都很和气。我很快发现,
林建军说的一点没错。这里的气氛比老家宽松太多!虽然明面上还是不让私人买卖,
但家属院里,偷偷做点小手工换钱贴补家用,是心照不宣的事。我观察了一下。有人做鞋垫,
有人织毛衣,有人腌咸菜……五花八门。做什么呢?我坐在小院门口,
看着路上偶尔走过的女工和学生。她们的衣着比乡下时髦多了,不少人扎着马尾或麻花辫,
辫子上别着简单的发卡,或者缠着彩色的毛线。头花!这个念头再次冒了出来。但这次,
不能再做以前那种粗糙的布花了。我拿出之前偷偷带来的几块布头,
又去了一趟城里的百货商店。我买不起新布,但买了一小卷各种颜色的毛线,
很细很软的那种,还有几根最细的钩针。花光了我藏在油纸包里最后的那点积蓄。回到小院,
我开始琢磨。用布缠太土,用毛线钩呢?我模糊记得以前在网上看过那种钩针花朵的图片。
我拿着钩针和细毛线,笨拙地尝试。钩针比针难使多了。钩出来的东西歪歪扭扭,
不是大了就是小了,或者直接散了架。失败了一次又一次,小院的地上堆满了拆掉的毛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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