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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菲菲苏晚晚《前女友嫌我穷?结果我救了个首富亲闺女》_(林菲菲苏晚晚)热门小说

花香Five 著

其它小说连载

《前女友嫌我穷?结果我救了个首富亲闺女》内容精彩,“花香Five”写作功底很厉害,很多故事情节充满惊喜,林菲菲苏晚晚更是拥有超高的人气,总之这是一本很棒的作品,《前女友嫌我穷?结果我救了个首富亲闺女》内容概括:男女重点人物分别是苏晚晚,林菲菲,陈默的男生情感小说《前女友嫌我穷?结果我救了个首富亲闺女》,由实力作家“花香Five”创作,故事情节紧凑,引人入胜,本站无广告干扰,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0606字,1章节,更新日期为2025-10-10 08:57:16。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com上完结。小说详情介绍:前女友嫌我穷?结果我救了个首富亲闺女

主角:林菲菲,苏晚晚   更新:2025-10-10 12: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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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陈默,一个名字和性格一样平平无奇的男人。二十八岁,在这座钢铁森林般的城市里,

我拥有的全部,是一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以及便利店楼上那个三十平米,

被我称为“家”的鸽子笼。今天,我连这仅有的“稳定”也差点失去了精神支柱。“陈默,

我们分手吧。”街角的咖啡店,空调的冷风吹得我有些发抖。坐在对面的林菲菲,

化着精致的妆,每一根眼睫毛都像是精心计算过的武器,刺向我早已千疮百孔的自尊。

“为什么?”我问出这句蠢话的时候,自己都想笑。答案我心知肚明。

她搅动着杯子里的拿铁,发出清脆的声响,像是在为我的爱情敲响丧钟。

“我下个月就二十六了,陈默。我等不起了。”她抬起眼,那双我曾以为盛满星辰的眸子里,

此刻只剩下冰冷的现实,“我的同事,男朋友刚给她换了辆宝马mini。我的闺蜜,

上周刚定了三环内的新房。而你呢?”她顿了顿,

目光轻蔑地扫过我身上这件因为经常搬货而有些褪色的T恤。“你只能给我什么?

便利店里永不过期的泡面,还是楼上那个转身都费劲的出租屋?”“菲菲,

我一直在努力……”我的声音干涩得像被砂纸磨过。“努力?”她笑了,笑声里满是嘲讽,

“你的努力就是守着那个破店,一个月赚那万把块钱?陈默,别天真了。我要的是什么,

你给不起。很简单,一套三环内的房子,一辆二十万以上的代步车。你能立刻拿出来吗?

”我沉默了。我拿不出来。我所有的积蓄,都投进了这家便利店里,

每个月还着开店时的贷款,剩下的钱堪堪够我们俩还算体面的生活。我曾以为,这就是奋斗,

这就是未来可期。原来,在林菲菲眼里,这只是个笑话。“你看,你给不了。”她站起身,

将一张银行卡推到我面前,“这里面有五万块钱,算是我……对你这两年时间的补偿吧。

”那张冰冷的卡片,像一块烙铁,烫得我猛地缩回了手。我看着她,这个我爱了两年,

曾幻想过与她共度一生的女人,此刻的脸庞是如此陌生。“不必了。”我站起身,

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抽出几张纸币压在咖啡杯下,“今天的咖啡,我请。

祝你……早日坐上宝马,住进三环。”我转身离开,没有一丝留恋。不是不痛,是痛到麻木,

连回头看她一眼的勇气都没有了。我怕我一回头,那伪装的坚强就会瞬间崩塌。

回到我的便利店,正是下午最冷清的时候。阳光透过玻璃门照进来,

将空气中的尘埃照得一清二楚,也像是在无情地展示着我生活的窘迫。

我瘫坐在收银台后的椅子上,脑子里一片空白。两年感情,敌不过一套房,一辆车。

这算不算当代都市爱情的黑色幽默?我自嘲地笑了笑,点燃一根烟。烟雾缭绕中,

我仿佛看到了自己可悲的未来——守着这家小店,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直到变成一个油腻而麻木的中年大叔。“我emo了”,这个网络热梗,

此刻成了我最真实的写照。夜渐渐深了,城市的霓虹在我小小的店门外闪烁,繁华是它们的,

我什么也没有。送走最后一个来买宵夜的醉汉,我准备拉下卷帘门,结束这糟糕的一天。

就在这时,一个踉踉跄跄的身影撞进了我的视线。那是个女孩,

穿着一条看起来就价值不菲的白色连衣裙,此刻却皱巴巴的,裙摆上还沾着不明的污渍。

她长发微乱,一张巴掌大的小脸在酒精的作用下泛着不正常的酡红,眼神迷离,

却又带着一种与她此刻狼狈模样格格不入的倔强。她一头撞在我的玻璃门上,

发出“咚”的一声闷响,然后顺着门滑坐在地上。我皱了皱眉,走上前,敲了敲玻璃:“喂,

小姐,我们打烊了。”她抬起头,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努力聚焦,看了我半天,

才口齿不清地说道:“开……开门……我要……我要喝水……”我叹了口气。看她这样子,

估计也是个为情所伤或者家里出了什么事的。深夜的城市,这样的灵魂并不少见。

出于最基本的人道主义,我还是拉开了门。一股浓烈的酒气混合着高级香水的味道扑面而来。

“谢谢……”她扶着门框,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然后直勾勾地看着我,“你……你是个好人。

”我扯了扯嘴角,没说话,转身从货架上拿了瓶矿泉水递给她。她拧了半天没拧开,

气鼓鼓地把瓶子塞回我手里。我无奈地帮她拧开,她接过去就“咕咚咕咚”灌了大半瓶,

然后打了个响亮的嗝。“嗝……活过来了。”她抹了抹嘴,眼神似乎清明了一点,

开始环顾我的小店,最后目光落在我身上,带着一种审视的意味。“喂,老板。

”她突然开口。“我叫陈默。”“哦,陈默。”她点点头,像是在努力记住这个名字,

“我叫苏晚晚。我离家出走了。”“看出来了。”我言简意赅。“我没地方去,也没带钱。

”她理直气壮地宣布。我挑了挑眉,心想这又是什么新型的碰瓷方式?“所以呢?”“所以,

你得收留我。”她的话让我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小姐,我这里是便利店,不是收容所。

”我指了指门外,“出门左转,大概两公里,有家快捷酒店。”“我说了我没钱!

”她跺了跺脚,似乎有些急了,“而且我不是坏人!我是……我是苏氏集团的千金!

”苏氏集团?我愣了一下。这个名字如雷贯耳,是本市乃至全国都排得上号的商业巨头。

眼前这个醉醺醺的丫头,会是苏氏的千金?这比林菲菲说爱我永不变心还不靠谱。

“你要是不信,我可以发誓!”她见我一脸怀疑,急得举起三根手指,

“我真的是为了逃避家族联姻才跑出来的!我那个后妈要把我嫁给一个又老又丑的秃头!

我才不要!”她越说越激动,眼眶都红了。“你只要收留我一段时间,

等我……等我爸想通了,我一定重重报答你!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房子?车子?小意思!

”房子?车子?这两个词像魔咒一样,精准地戳中了我今天最痛的神经。

我看着她那张因为激动而涨红的脸,那双因为委屈而泛起水雾的眼睛,不像是在说谎。

是同情心泛滥,还是被“房子车子”这四个字冲昏了头脑?我说不清楚。或许,

是她那句“你是个好人”让我产生了一丝虚幻的自我认同。又或许,

是林菲菲的离去让我对这个世界产生了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叛逆。我沉默了很久,

久到苏晚晚脸上的期待都快要熄灭了。“楼上,就一个房间。”我终于开口,声音有些沙哑,

“床也只有一张。”她愣住了,随即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像雨后初晴的太阳,

瞬间驱散了店里所有的阴霾。“没关系没关系!我睡沙发!谢谢你,陈默!你真是个大好人!

”就这样,在一个我被“房子车子”无情抛弃的夜晚,一个声称能给我“房子车子”的女孩,

闯进了我一地鸡毛的生活。我不知道,这究竟是另一场荒诞剧的开始,

还是命运对我这个老实人迟来的补偿。收留苏晚晚的第一天,

我就深刻体会到了什么叫“请神容易送神难”。第二天一早,我被一阵尖叫声吵醒。

我猛地从沙发上弹起来,冲进我的卧室——现在暂时是她的卧室。苏晚晚站在床边,

指着我放在床头柜上的一碗泡面,满脸的惊恐与嫌弃。“这是什么东西?

你……你昨天晚上就给我吃这个?”我睡眼惺忪地打了个哈欠:“大小姐,

那是给你准备的早餐。昨晚你醉得跟滩泥一样,我总不能给你现做满汉全席吧?

”“可是……可是它闻起来好廉价!”她皱着小巧的鼻子,一脸的痛心疾首,“而且,

你怎么可以睡沙发?我是客人!”“我的床被你占了,我不睡沙发睡哪里?睡大街吗?

”我没好气地回道,“还有,有得吃就不错了,别挑三拣四。”说完,我转身进了卫生间。

身后传来她不满的嘟囔:“连个独立的衣帽间都没有,

浴室也这么小……这日子怎么过啊……”我对着镜子,

看着里面那个顶着鸡窝头、眼下泛着青黑的男人,无奈地苦笑。我的生活,

在苏晚晚这个“千金大小姐”的衬托下,显得愈发寒酸。接下来的日子,

我的生活节奏被彻底打乱。她嫌弃我的速溶咖啡是“没有灵魂的刷锅水”,非要喝手冲的,

还得是指定产区的咖啡豆。我翻了个白眼,从货架上拿了罐雀巢递给她:“爱喝不喝。

”她抱怨我的洗衣机是“老古董”,会“伤害”她那些昂贵的真丝连衣裙。

我指了指卫生间的搓衣板:“喏,那边有纯手工定制服务,请自便。

”她吐槽我看的网络小说“没营养”,然后捧着我的手机,看土味短视频笑得前仰后合,

一边笑还一边说“这届网友也太有才了”。尽管她嘴上百般挑剔,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公主,

但行动上却在一点点地适应。她开始学着自己用微波炉热牛奶,

虽然第一次把我的碗给弄炸了。她试着自己洗衣服,虽然把我的白T恤染成了粉红色。

她甚至会笨拙地拿起扫帚,在我打扫卫生的时候,在一旁给我添乱。我嘴上说着嫌弃,

骂她是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废物,但心里却并未真的生气。看着她穿着我的大T恤,

光着脚在地板上跑来跑去,把我的鸽子笼搅得天翻地覆,一种奇异的、名为“生气”的暖流,

竟在我死水般的心里慢慢滋生。这个家,似乎很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

就在我渐渐习惯了这种鸡飞狗跳的生活时,一个不速之客的电话,

再次将我拉回了冰冷的现实。是林菲菲。“陈默,在忙吗?”她的声音透过听筒传来,

带着一种刻意的温柔,让我很不适应。“有事?”我的语气很平淡。“没什么大事,

就是……我这个周末生日,在‘夜色’KTV办了个派对,想请你过来。”她顿了顿,

补充道,“我很多朋友都想见见你。”我心里冷笑。分手时说得那么决绝,现在又来这一套?

想见我,还是想在她的朋友面前炫耀她是如何轻易地将我一脚踹开的?“我没空。

”我直接拒绝。“别这样嘛,陈默。”她的声音软了下来,带着一丝撒娇的意味,

这是她以前最擅长的招数,“我们虽然分手了,但毕竟在一起两年,

难道连朋友都做不成了吗?就当是给我个面子,好不好?”我沉默了。我了解林菲菲,

她是个极好面子的人。如果我执意不去,她恐怕会觉得我在记恨她,

反而会想出更多的方法来纠缠。不如就此去一趟,彻底做个了断。“好,我知道了。

”挂了电话,我心里一阵烦躁。苏晚晚不知何时凑了过来,眨巴着大眼睛问我:“谁啊?

听声音是个女的。哟,前女友?”她的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八卦和……酸味?

“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我不想多说。“切,嘴硬。”她撇撇嘴,小声嘀咕,

“要去见前女友,也不知道穿得帅一点。”周末晚上,我还是去了。

我换上了一件自认为还算体面的衬衫,站在“夜色”KTV金碧辉煌的大门前,

感觉自己与这里的纸醉金迷格格不入。包厢里,音乐声震耳欲聋。

林菲菲被一群打扮时髦的男男女女簇拥在中间,像个骄傲的女王。看到我进来,

她立刻笑着迎了上来,亲昵地挽住我的胳膊。“来啦?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陈默,

我……以前的男朋友。”她故意在“以前”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

周围立刻响起一阵意味深长的哄笑和窃窃私语。“菲菲,这就是你那个开便利店的男朋友啊?

”一个画着烟熏妆的女孩夸张地说道,“看起来……挺老实的嘛。”“老实有什么用,

现在这社会,老实人可不值钱。”另一个油头粉面的男人接口道。我面无表情地站在那里,

像个供人参观的动物。林菲菲似乎很享受这种感觉,她拍了拍我的手,笑道:“好了好了,

别吓着人家。来,陈默,坐。”接下来的时间,我成了他们取乐的中心。他们不停地灌我酒,

问我一些刁钻刻薄的问题,比如“你觉得你和菲菲分手,最大的原因是什么?

”“你现在一个月能赚多少钱啊?”我只是沉默地喝酒,一言不发。

高潮发生在玩“真心话大冒险”的时候。瓶口不出意外地指向了我。“大冒险!大冒险!

”众人起哄。林菲菲的闺蜜,那个烟熏妆女孩,笑得花枝乱颤:“有了!陈默,你去,

对着我们菲菲,唱一首《我们不该这样的》!要唱得深情一点哦!

”包厢里瞬间爆发出更大的笑声。这首歌,是林菲菲曾经最喜欢的一首歌。

我曾在我那小小的出租屋里,用一把破吉他弹给她听。而现在,他们要我在这里,

当着所有人的面,像个小丑一样,去演唱我们的“挽歌”。羞辱,赤裸裸的羞辱。

我看着林菲菲,她眼中没有丝毫的歉意,反而充满了看好戏的期待。那一刻,

我心中对她残存的最后一丝情谊,也彻底烟消云散。我缓缓站起身,拿起麦克风。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准备看我的笑话。我清了清嗓子,开口唱的却不是他们指定的那首歌,

而是一首网络上很火的土味情歌,歌词直白又尴尬。我故意用五音不全的调子,

配上夸张的表情,像个真正的跳梁小丑一样,卖力地表演着。“哥哥的鱼塘,

为何只有你一条鱼……”全场先是一愣,随即爆发出比刚才更猛烈的哄堂大笑。

他们笑得前仰后合,有人甚至笑出了眼泪。林菲菲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她没想到,

我竟然会用这种“自毁”的方式来反击她的羞辱。唱完,我把麦克风重重地摔在桌上,

发出“砰”的一声巨响。全场瞬间安静。我走到林菲菲面前,一字一句地说道:“林菲菲,

谢谢你的生日派对。让我看清了很多东西。从今以后,我们两不相欠,互不相干。”说完,

我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包厢,将那些刺耳的笑声和惊愕的目光,远远地甩在身后。回到家,

已经是深夜。我浑身酒气,胃里翻江倒海,但脑子却异常清醒。推开门,

客厅里亮着一盏昏黄的落地灯。苏晚晚蜷缩在沙发上,身上盖着我的外套,已经睡着了。

茶几上,放着一杯蜂蜜水,还是温的。看到这一幕,我心里某个坚硬的角落,

忽然就软了下去。KTV里的那些嘴脸,和眼前这张安静的睡颜,形成了无比鲜明的对比。

一个是将我的自尊踩在脚下肆意践踏,一个是在我狼狈归来时,默默地留了一盏灯,一杯水。

我走过去,轻轻地将她抱了起来。她很轻,像一片羽毛。睡梦中,她不安地动了动,

往我怀里蹭了蹭,像一只寻求温暖的小猫。我把她放回床上,替她盖好被子。

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月光,我静静地看着她。长长的睫毛在眼下投下一片阴影,嘴唇微微嘟着,

像是在做什么不开心的梦。我突然觉得,老天爷或许并没有那么不公平。

他从我身边拿走了一个林菲菲,却又送来了一个苏晚晚。虽然这个苏晚晚,

麻烦、挑剔、娇气,还身份不明,但至少,她让我这间冰冷的屋子,有了一点家的温度。

从KTV回来后,我彻底对林菲菲死了心。而我和苏晚晚的关系,

却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她似乎察觉到了我那晚的失落,

第二天破天荒地没有挑剔我做的早餐,还主动提出要到我的便利店帮忙,

美其名曰“体验生活,报答收留之恩”。我本想拒绝,

但看着她那双写满“快答应我”的大眼睛,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于是,

我的便利店里,多了一位史上最娇气、最不专业的“临时工”。第一天上班,

她穿着一身名牌,画着精致的妆,站在收银台后面,比我这个老板还像老板。结果,

顾客买瓶水,她找了半天钱,还差点把收款码当成自己的社交账号二维码让别人加好友。

她分不清各种香烟的牌子,面对顾客“来包软中华”的要求,

她能把货架上所有带“中华”两个字的烟都拿下来,让顾客自己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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