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岁那一年,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她叫默默。
我经常和她在一起逛街,逛完街再一起回到我的家。
她会给我倒上一杯水,然后坐在我旁边听我说话,或者我听她说话。
我在意她的原因是因为有一次她哭着和我说,她有白血病。
哭着哭着她笑了,她的眼睛很坚毅,仿佛冒着一种光。
我注意到这种光不是绝望的光,而是向死而生的一种光。
她跟我说,她要做“抗癌战士”。
我大多数时间都是和她一起相处的,我总是安慰她不要害怕,一切都会好起来。
每次看向她那张脸,我都觉得很熟悉,这种熟悉感让我很喜欢和她相处。
她很喜欢听我讲故事,后来不再满足于我讲,她想让我写成小说。
为了让我同意去写,她每天都穿好衣服从医院跑到我家对我死缠烂打。
我很在意她的病,她的病也让我想起来另外一个故人,她也是一样的病。
默默说,她的家在农村,她想病好之后,有机会和她去看看。
我问她是哪个村,她的回答让我呆愣住了。
那个地方我去过,但我不愿意再去了。
看着默默祈求的目光,我点了点头。
后来我们俩经常在一起吃路边摊,吃的满头大汗。
然后走在城市的霓虹灯下,你一言我一语,偶尔露出笑容来。
这是这本书的楔子,由于字数不够,所以就在这里写一下我想说的吧。
这本书的节奏也许不是那么快,也许不太适合快餐化的网文时代,但如果你们能仔细读下去,一定会有收获。
因为“青春”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无论是还未经历,还是正在经历,或者是已经经历过青春的人,都会对那段时光有所感想。
我读过很多青春类的小说,它们也曾一次次挑战着我的泪点。
有的甚至让我很久都走不出去,但庆幸的是,这次操刀子的人是我了,哈哈哈。
开个玩笑,其实我的小说还是以轻松诙谐为主,等把你们的蛔虫勾引起来之后,才会开刀。
所以大胆的去读吧。
这是一本以第一人称展开的群像小说,里面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独特的人生和体验。
写过书的人应该都知道,以第一人称写群像是一个很难的事情,如果好奇我是怎样完成的,也来读吧!
主角是我灵魂中的一部分,故事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它们都是虚构的,但我在故事里抒发的情感却是无比真实的。
因为对于我自身而言,我经历的痛要比他们还要残忍。
有人说,写青春小说的人矫情,青春就应该像火车压着轨道驶过一般,给你造成伤害也好,还是只给你带来一阵风也好,它都应该是轰轰烈烈的。
但恰恰少了我说的“矫情”,有敏感,有懵懂,有恨,有爱,因为这种情绪是只有那个年龄段才足够丰富的。
那就让情感丰富的你们,跟着情感丰富的我,一起去探索这八个人物的命运吧。
刚好一千字,我厉害吧嘿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