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江辰,前民政局公务员。
现在,我可能快要失业了——不是被辞退,而是这个世界,好像不再需要结婚登记了。
冰冷、粘稠的触感从脚底传来,那不是水,而是尚未完全凝固的、色彩饱和度极高的“油彩”。
油彩的来源,是我室友小李。
三天前,他还活生生地睡在我上铺,会打呼,会梦呓,会红着脸跟我分享他偷偷喜欢上了隔壁队伍里的一个女孩,那个女孩看他的眼神,好像也有光。
三天前,也是这个房间里,西面原本斑驳的墙壁上,毫无征兆地渗出了鲜血。
不是流淌,是像有生命一样,自行勾勒出一行行扭曲、狰狞的文字,最终凝固成无法抹除的诡异生存守则。
守则不多,只有三条,用词简洁,却透着彻骨的寒意:一、禁止喧哗。
二、夜间请保持卧床,无论听到任何声音。
三、绝对,禁止,恋爱。
违者,抹杀。
当时,我和小李看着第三条,脸色都很难看。
在这个朝不保夕、死亡如影随形的鬼地方,恐惧和孤独被无限放大,人与人之间本能地想要靠近,汲取一丝温暖。
这条规则,简首是掐灭了人性最后一点微光。
但我们还是太年轻,或者说,太低估了“规则”的力量。
昨天傍晚,我看到小李和那个女孩在角落里低声说话,他们甚至没敢牵手,只是互相看了一眼,那眼神里的东西,藏不住。
今天早上醒来,小李就不在了。
他的床上空空如也。
取而代之的,是在宿舍冰冷的水泥地正中央,多了一幅“画”。
一幅用他身体……或者说,用他存在过的一切,“画”成的肖像。
画布是地板,颜料是他的血肉、骨骼、甚至表情。
笔触狰狞狂放,色彩却异常鲜活、浓烈,仿佛将生命最后那一刻所有的情感都凝固了进去。
画中的小李,面容扭曲,眼神里却透着一种极致的狂热与……幸福?
他就那样被永恒地定格在了地板上,成为了一件怪诞的“艺术品”。
宿舍里还活着另外两个人,此刻正蜷缩在角落里,脸色惨白,浑身发抖,连看都不敢多看那幅“画”一眼。
空气中弥漫着铁锈味和一种难以言喻的、类似松节油的气味,混合着绝望,几乎让人窒息。
而我,江辰,站在宿舍门口,胃里也在翻江倒海,但一种源于过去职业的本能,却让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死死地盯住了那幅画,以及墙壁上那第三条血淋淋的规则。
恐惧过后,是分析。
绝对,禁止,恋爱。
定义是什么?
什么样的行为算“恋爱”?
心动?
对视?
交谈?
还是……更进一步的亲密接触?
规则没有明说。
它只是粗暴地禁止了一个概念。
我的大脑开始飞速运转,像过去在民政局窗口工作时,面对那些复杂而苛刻的条文规定一样,逐字逐句地抠字眼。
“恋爱……”我低声咀嚼着这两个字,目光扫过地上小李那凝固着幸福与恐惧的脸,又缓缓抬起,望向窗外那片永恒灰蒙、被诡异低语充斥的天空。
“……只是一种情感状态,一种行为倾向。”
我深吸一口气,那混合着血腥与油彩味的空气刺痛了我的肺,却让我的思维更加清晰。
“《居民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第二条明确写道:婚姻是男女双方基于自愿形成的家庭关系。”
我的手指无意识地在裤缝上轻轻敲击,这是我在思考条文漏洞时的习惯动作。
“情感,无法禁止,无法量化,更无法作为判罚的唯一依据。
但关系可以。
契约可以。”
一个疯狂、大胆,甚至有些亵渎的想法,如同黑暗中划过的闪电,骤然照亮了我的脑海。
墙上的规则禁止的是“恋爱”这种不稳定、无法界定的情感。
但它……没有禁止婚姻。
没有禁止基于生存互助前提下的,合法的,受契约保护的配偶关系。
我看着满世界在规则下瑟瑟发抖、却又因孤独和恐惧而本能地想要靠近的孤男怨女,一个前所未有的计划,一个疯狂的职业癖,不受控制地涌上心头。
既然不准谈情说爱……那我帮他们“合法”地谈,帮他们建立受“规则”保护的“家庭”关系,总行吧?
我的目光越过地上小李的“画像”,投向窗外那些影影绰绰、在绝望中挣扎的身影,眼神一点点变得坚定,甚至带上了一丝近乎荒诞的使命感。
“或许,”我轻声自语,声音低得只有自己能听见,“在这里,我这份前民政局公务员的工作,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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